各系部:
根据浙征职[2018]94号文件《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的规定,对2019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针对大三毕业生跟岗实习(原顶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原毕业实习)准备工作的要求
1.本系部的实习实施计划(根据2019届毕业生实习阶段工作安排上的时间请及时上交教务处);
2.学生参加跟岗实习前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否则不予离校:(1)学生职业基本技能考核必须过关;(2)必须有正规实习接收单位;(3)实习手续齐全(根据浙征职【2018】94号文件要求);
学生职业基本技能各项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离校;实习手续不全者,不能离校。
3.本系部做好动员大会与安全大会,并作好记录和签名;
4.确保每位毕业生有三个教师进行共同指导:(1)专业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
5.确保实习三个过程管理:(1)实习前的系部动员大会、班级主题班会、三个教师与学生的见面会;(2)要求每周各位指导教师、班主任联系实习生至少两次以上(包括专升本的学生),原则上,集中实习5人以上的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或班主任(辅导员)要去现场巡视学生;(3)实习结束后,做好实习总结与评价工作;
6.落实三个责任:(1)学校、系部、教研室的各项学生实习责任;(2)专业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的各项实习责任;(3)实习生本人的责任。
7.具体大三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实习手续请于2018年11月23日前办理好(2016级旅游管理、2016级酒店管理、2017级财务管理3+2 4个班除外):6附件(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实施方案、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应急预案、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单位接收函、学生顶(跟)岗实习申请汇总表、学生校外实习三方协议书(或参加专升本培训学生管理协议书)、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安全教育责任书),同时请注意做好各项记录和签字工作(涉及各项签字工作务必请本人签字)。
毕业生实习期间如发生实习单位变更(包括在跟岗实习阶段和顶岗实习阶段),须重新办理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单位接收函并重签三方协议,办理变更登记(附件8),系里作好留存,教务处备案。
二、针对大三毕业生跟岗实习(原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工作的要求
(一)大三毕业生跟岗实习环节(其中管理系、应用语言系在毕业实践管理系统上完成)
具体时间:2018年11月26日-2019年1月18日,每周务必上交周志(指导老师须按时批改回复),此阶段学生须上交的材料:每周周志、跟岗实习考核表、跟岗实习报告。
辅导员(班主任)填好辅导员(班主任)巡查学生跟岗实习记录表,并作好留存,以备教务处抽查。
(二)大三毕业生顶岗实习环节(其中管理系、应用语言系在毕业实践管理系统上完成)
具体时间:2019年2月25日-2019年5月12日。此阶段学生须上交的材料:蓝色实习记录本、实习鉴定表(表四)、实习报告。
辅导员(班主任)填好辅导员(班主任)巡查学生顶岗实习记录表,并作好留存,以备教务处抽查。
(三)大三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其中管理系、应用语言系在毕业实践管理系统上完成)
具体时间:2019年2月25日-2019年5月26日,此阶段学生须上交的材料:各项材料的封面、任务书(表一)、开题报告(表三)、论文等。
教 务 处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