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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评估、整改与提升” 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8    点击: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评估、整改与提升”

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系、处(室)、中心(馆):

为了进一步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凝练特色,提高专业核心竞争力,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专业评估、整改与提升”系列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分析2019年专业招生与就业新形势、专业评估新情况及区域经济发展新动态,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新的措施和对策,提出专业调整及相关制度改革和扶持政策建议,制定专业整改和提升方案,着力优化专业结构,培育专业优势特色和亮点,改进专业宣传方式,以进一步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提升专业竞争力。

二、专业范围

我校开设的所有专业,包括2019年招生专业(含3+2制、五年一贯制)、2018与2019年缓招专业、2020年拟新设专业。

三、系列活动内容和步骤

(一)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颁发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及《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9月16日-10月20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要求,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附件1)、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附件2)及教育部颁发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各专业及教研室在教育部网站上自行下载)。教务处将抽查通报各系(部)学习、讨论上述文件的情况。

(二)分析本专业2019年招生情况、近三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学校专业评估情况(2019年9月23-1011日)

各系根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2019年各专业招生录取数据、近三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以及教务处反馈的2019年专业评估结果,认真组织所属专业开展自我剖析,找出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目标、任务、措施和保障条件等。

(三)开展专业调研活动(2018年9月23日-10月18日)

按照《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活动的通知》(文件另行下发)要求执行。

(四)制定2020年拟新设专业方案(2019年10月25日前)

各系拟增设专业需填写《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经系主任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10月25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同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初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院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呈报院务会审批。具体申报事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另行通知。

(五)确定2020年拟招生专业及计划(2019年10月25日)

各系就现有专业2020年是否有必要继续招生、是否要增设新专业或调整专业方向、是否要扩大招生规模、是否要增加新的招生模式(如:“3+2”、五年一贯制、提前招生等)等问题,结合教学工作要点组织广大教师进行科学分析,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专业招生或调整的意见。

各系务于2019年10月25日前将《XX系2020年拟招生专业设置、调整专业意见申请表》(附件3)报教务处,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院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报院务会议审批。

(六)开展2019年专业剖析及专业评估活动(2019年10月19日-11月2日)

按照《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剖析及专业评估活动的通知》要求执行。

(七)制定专业整改与提升方案及分方案(2019年11月2日-11月16日)

1.各专业在学习讨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专业评估结果,制定本专业整改与提升的整体方案和分方案,形成《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XX专业整改与提升方案》(初稿)以及强化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专业宣传工作等分方案。

2.完善《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XX专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初稿)》。

(八)召开专家点评及论证会(2019年11月18日-12月6日)

1.以系为单位组建由校领导、系领导、校内专家、校外专家(一般为企业专家1-3名)、专业教师代表等组成的专家组,对各专业提交的《专业整改与提升的整体方案》和分方案、拟增设专业的申报材料以及《XX专业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XX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2020年)》进行充分论证,提出修改建议,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各系材料要由系主任签字盖系章后纸质稿上报教务处。

3.各专业在此基础上进行各种材料的修订,形成拟定稿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九)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究并出台相应政策及监督检查措施(2019年12月6日-2020年4月)

1.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附件1)、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附件2)及本次系列活动情况和结论,各专业修(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修(制)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另行下发。

2.各系、各专业要主动邀请合作企业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形成《XX专业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尤其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要积极探索构建学校与企业双线交织的课程体系,形成《XX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2020年)》。

3.积极探索1+X证书制度试点改革,将证书培训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参与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的专业,要会同中职学校共同研究修订、完善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专业整改与提升工作,学校将加大项目专项经费支持、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以及考核机制等方面研究相应的政策,以保障整改与提升工作顺利地实施。

6.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呈报院长办公会审核、院务会审定。

四、系列活动要求

(一)“专业评估、整改与提升”系列活动是学校本学期内涵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各系(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专业评估、整改与提升”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二)专业整改与提升工作事关专业的持续发展,事关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离不开全体教职工的积极参与和辛勤付出。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三)要明确各专业、教研室及每位人员的分工,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让师生广泛参与上述各项活动,为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公共教学课程参照此文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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