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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19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31    点击: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19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浙征职[2018]94号文件《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的规定,对2019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针对大三毕业生跟岗实习原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原毕业实习准备工作的要求

1.本系部的实习实施计划(根据2019届毕业生实习阶段工作安排上的时间请及时上交教务处);

2.学生参加跟岗实习前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否则不予离校:(1)学生职业基本技能考核必须过关;(2)必须有正规实习接收单位;(3)实习手续齐全(根据浙征职【2013】39号文件要求);

学生职业基本技能各项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离校;实习手续不全者,不能离校。

3.本系部做好动员大会与安全大会,并作好记录和签名;

4.确保每位毕业生有三个教师进行共同指导:(1)专业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

5.确保实习三个过程管理:(1)实习前的系部动员大会、班级主题班会、三个教师与学生的见面会;(2)要求每周各位指导教师、班主任联系实习生至少两次以上(包括专升本的学生),原则上,集中实习5人以上的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或班主任(辅导员)要去现场巡视学生;(3)实习结束后,做好实习总结与评价工作;

6.落实三个责任:(1)学校、系部、教研室的各项学生实习责任;(2)专业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的各项实习责任;(3)实习生本人的责任。

7.具体大三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实习手续请于2018年11月23日前办理好(2016级旅游管理、2016级酒店管理、2016级财务管理3+2班除外):6附件(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实施方案、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应急预案、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单位接收函、学生顶(跟)岗实习申请汇总表、学生校外实习三方协议书(或参加专升本培训学生管理协议书)、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安全教育责任书),同时请注意做好各项记录和签字工作(涉及各项签字工作务必请本人签字)。

毕业生实习期间如发生实习单位变更(包括在跟岗实习阶段和顶岗实习阶段),须重新办理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单位接收函并重签三方协议,办理变更登记附件8,系里作好留存,教务处备案。

二、针对大三毕业生跟岗实习(原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工作的要求

(一)大三毕业生跟岗实习环节(其中管理系、应用语言系在毕业实践管理系统上完成)

具体时间:2018年11月26日-2019年1月18日,每周务必上交周志(指导老师须按时批改回复),此阶段学生须上交的材料:每周周志、跟岗实习考核表、跟岗实习报告。

辅导员(班主任)填好辅导员(班主任)巡查学生跟岗实习记录表,并作好留存,以备教务处抽查。

(二)大三毕业生顶岗实习环节(其中管理系、应用语言系在毕业实践管理系统上完成)

具体时间:2019年2月25日-2019年5月12日。此阶段学生须上交的材料:蓝色实习记录本、实习鉴定表(表四)、实习报告。

辅导员(班主任)填好辅导员(班主任)巡查学生顶岗实习记录表,并作好留存,以备教务处抽查。

 

(三)大三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其中管理系、应用语言系在毕业实践管理系统上完成)

具体时间:2019年2月25日-2019年5月26日,此阶段学生须上交的材料:各项材料的封面、任务书(表一)、开题报告(表三)、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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